知乎上收到一个问题。
试用期最后一天,最后一个小时,被离职,三点理由:
第一、工作浏览与工作无关的页面;
第二、工作不细心;
第三,跟进邮件不及时;
最终公司赔偿一个月薪资,要求该员工离职。
鉴于最近秋招高峰期,笔者就劳动合同、试用期等相关问题结合这个问题跟小白们就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试用期问题跟大家聊聊。
实话实说哦,企业给一个月的补偿方案,真没有什么好闹的。公司给一个月补偿,笔者的建议就是拿钱赶紧走人。
首先,我们先看看《劳动法》,第十九条是这么说: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跟你所签的合同长短有直接关系。这里笔者要提醒各位小白一句,只要企业在入职一个月之内与你签合同,这都不违法。小白还要注意一点,你的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在试用期内,企业是可以不给你转正的。
《劳动合同》第二十一、三十九、四十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外兼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存用欺诈、强迫等逼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的;能力不足,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员工存在以上这些情况,公司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那么,试用期被开除,有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吗?
试用期被开除有三种方案可以执行
不用赔付赔偿0.5补偿一个月薪资
看到这里可能有网友就会问了,三种赔偿方案又该如何区分?笔者在这也要给各位详解一下。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外兼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存用欺诈、强迫等逼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就可以不用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2、员工如果出现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的;能力不足,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这类情况的,公司如果非要辞退,员工可要求企业支付0.5倍工资。
3、如果员工以上两条都不符合,企业无条件、无理由开除员工,员工就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方案了。
最后,笔者也说句肺腑的实在话,对于多数职场人还有应届毕业生来说,实习期各位拿的都是基本工资,工龄也就0.5年,非要跟企业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真的很不划算。你个人很懂法律,还好说。如果不懂,时间、精力、律师费这都会为你一时的不理智而买单。企业能给你一个月赔付,这真的已经是很良心的企业了,也希望各位网友真的能将心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