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是否属于合理的行为,我该如何要求补偿呢?关于这个问题,在2019年社保税改以前实际上是非常普遍的,尤其是来源于一些企业单位,比如说像一些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建立员工个人社保缴费的过程中,都会选择一个相对比较低的缴费指数。
这样的方式有利于企业单位提高自身的经营利润,降低用工成本。所以大部分的民企私营企业都会选择这样做。但是到了2019年以后,社保税改明确,要求要严格根据,自己员工的总数和员工本人的工资基数,来建立社保的缴费基数。
那么就对我们员工享受到一个更高的缴费基数。但即便社保税改以后,可能还会出现一些企业单位,没有严格按工资基数来交纳社保的一种现象,所以遇到这样的现象,我们可以去申请劳动监察举报处理。要求企业单位严格执行正常的社保基数。
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来进行相应的举报,总而言之,我们个人自身的利益受到影响,那么是有必要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护的。
只不过对于大部分的企业在职员工来讲,如果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权,可能会遭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和麻烦,比如说失去自己原有的工作,所以这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但恰恰就是这样的一种想法,助长了企业的不正之风。所以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