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同志退休了,同样都是30年的工龄,一个养老金只有3000元,一个养老金是4000元,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差距呢?现在养老金的计算是通过统一的计算公式计算而来的,造成养老金的不同,可能是因为相应的计发因素不同导致的。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有哪些呢?主要有这样六个:
第一,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一些地方也称之为“退休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口径与计发基数口径的并轨导致的。
比如说山东省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6893元,江西省只有6306元,但是北京市已经达到了10534元,深圳市则是10360元。
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指的是计算平均缴费指数的缴费年限,相对于社平工资的一个比值,大家比较熟悉的叫法是缴费档次。如果我们始终按照60%的档次缴费,平均缴费指数就是0.6。
不要自以为聪明的是按照最后几年的平均缴费指数(有些人喜欢最后一年按300%缴费),一般指的是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的所有缴费年限。
比如说,基础养老金部分如果是缴费年限40年,平均缴费指数是1的话可以领取40%的社会平均工资。但是,如果平均缴费指数是0.6的话,可以领取32%的社平工资。这样,仅仅基础养老金差距就是8%的社平工资,在北京市就能相差840元以上。如果再算上其他因素,养老金差距1000元以上很正常。
缴费年限,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跟工龄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定义。
工龄,最初可以追溯到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中的工龄部分。后来,有用的主要是连续工龄或者说本企业工龄。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之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之后的工龄,主要是看是否实现养老保险缴费了。
在实施缴费年限以后,一些特殊工种的连续工龄原本计算的折算工龄(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有的省份没有折算工龄),还可以转化为视同缴费年限。
可以说,工龄30年,缴费年限也有可能不一样,再加上其他因素,也会产生养老金1000元的差距。
我们社保缴费以后,每月都会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的。这一部分钱数,积累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
缴费基数的高低,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高低差距的最直接因素。我们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一般是1992到1997年以后。虽然现在时间都差不多,但实际上有的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能有三四十万元余额部分,有的人却只三四万元。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差距,也能体现在基础养老金的高低上。所以,个人账户余额相差五六万元,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能相差近千元的。
第五,退休年龄。
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还需要用到一项非常重要的因素,即退休年龄确定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如果是5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95个月,55岁是170个月,60岁是139个月。实际上,退休年龄的不同,往往还会引起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不一样,情况相对复杂。
第六,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主要是针对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由于缺少个人账户待遇的一种补充。
具体计算公式各地不同,但是一般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还有1%~1.4%的过渡性系数,比起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要非常划算。
至于算错的可能性?确实是有的,可以拿着职工档案去退休部门重新审核一遍的。有时间可以尝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