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看到这个问题,可能大家都会认为这没有新意,也不新鲜,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平常的问题,但也是一个非常接地气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的确还有很多人是不明白的,不然网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抱怨的群体。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解答这个问题:
养老金的概念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虽然也有退休制度,但那是退休后领取的是退休金或是退休费,在官方的文件中大都是称为离退休费,即离休的是离休费,退休的是退休费。离退休费是退出工作岗位以后由原单位发放的,是对退休人员在过去工作的一种认可,也算是一种福利待遇。
但是这种福利待遇只限于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集体企业,给原单位的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很多单位从此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在民营企业工作或是乡镇企业的职工能否办理退休,在当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加上当时也没有民营企业,只有少量的乡镇企业。
自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人领取的是退休费,按照新制度办理退休的人领取的是养老金,而且还是基本养老金。总结起来,养老金就是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之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1992年,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对我国的退休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从此以后,我国退休制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规定,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并在201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从社保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并不意味着缴费满15年就不再缴费,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都是要一直缴纳养老保险的,直到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为止。这个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男性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只要同时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就是达到了法定的退休条件,就能享受退休养老金的待遇。
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以后,养老金和退休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计算方式,总体上是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来进行计算,具体的因素包括了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
在这些因素中,缴费基数体现的是多缴多得,缴费基数决定了缴费标准的高低,缴费指数的高低决定了个人账户的高低;长缴多得体现的是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有两个作用,一是基础养老金的基数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发的,每缴费一年领取1%;二是增加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的积累,个人账户养老金更高,体现的是长缴多得。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还体现在国家每年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过程中,调整养老金时都要和缴费年限、本人的养老金挂钩,养老金越高的人,缴费年限越长的人,每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也会更高。同时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家属享受的遗属待遇也是和缴费年限挂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