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还款5800元,那么三年36期总共的还款金额为:5800*36=208800元,扣除15万元的本金,则利息为:20.88万元-15万元=5.88万元,每年的利息为:5.88/3=1.96万元,如果按照名义利率计算,利率仅为:1.96/15=13.06%而已,尚且够不成高利贷的范畴。
不过一切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这笔资金是到期后归还本息,那么上述计算没有任何的错误,但现实并非如此,用户是每期都在归还本金的,以上述的5800元为例,其中4167元为本金,剩余的1633元为每期的利息(15万元的本金,按照36期计算,每期的本金为:150000/36=4167元),也就说是说我们每期的本金都在减少,但是利息一直都按照15万元本金在计算,所以说实际的利率远远不止上述的13.06%。
我们假设真实的利率为M,则5800(1+M)^36+5800(1+M)^35+5800(1+M)^34+..........5800(1+M)=15万元,可得M≈23%。
根据2020年8月20日期施行的《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也就是说目前的贷款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即为高利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11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1月一年期LPR保持不变,为3.85%,因此其4倍值为:3.85%*4=15.4%。显然我们上述计算的23%已经超过了15.4%,故而所以属于高利贷的范畴!
总结
从名义利率上来看,金融机构贷款给客户15万,分期三年还清,每月还款5800,暂不属于高利贷范畴,但如果按照实际利率来算,则属于高利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