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按时还月供,房价哪怕从100万元跌到1万元,银行也不会收走你的房子。原因如下:
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你的,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银行对你的房子只有抵押权。
什么叫抵押权呢?就是如果你不还钱给银行了,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你的房子,然后就房子卖出去后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这里讲的优先受偿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假设你欠了银行50万元,还欠了隔壁邻居20万元。你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了只有一套房子。买房的时候房子被抵押给了银行,现在你不能按时还月供了,银行申请履行抵押权。你的房子被法院拍卖掉以后获得一定的房款,假设卖了100万元,那没事,先还银行的50万元再还邻居的20万元,剩下30万元归你自己。
但如果房子只卖了60万元,银行因为是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50万元,剩下的10万元还给邻居。
假设房子只卖了40万元,那这40万元全部还给银行,邻居暂时一分钱也拿不到。
好了,我们继续题主的问题。
你和银行有一个借款合同,银行的义务是一次性在你买房时借给你一大笔钱,你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每个月归还部分本金和相应的利息,还完后你和银行就两清了。
题主的问题是房价暴跌后的情况。房子暴跌只是导致抵押物没有以前值钱了,也就是你的房子价值下降,和借款的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按时还月供就是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义务,你和银行还是相亲相爱的好朋友。银行会“收”你的房子有一个前提,即你没有履行每月还款的义务,否则银行对房子一丁点权利都没有。
另外,即使因为房价暴跌或者你失业了没有稳定收入导致断供,咱们民间说的银行收房子也是不准确的。银行只有通过上法院诉讼请求实施抵押权,房子会由法院执行拍卖程序,获得的价款银行有权利优先受偿。银行始终不会对房子的所有权有任何权利,只是对卖房子的价款可以受偿。就像我上面说的例子那样,如果房子卖的总款(比如卖了100万元)比你欠银行的钱(欠银行70万元)还多的话,那还掉这债务后(70万元)多出的钱(30万元)仍然是你的。
当然,如果房子卖掉的总价款(50万元)还没有银行借你的钱(70万元)多,那先把卖房款(50万元)全部还给银行,剩下的债务(20万元)依然要还并且还会计算利息,只能由你未来赚到的收入来慢慢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