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新政策自2023年9月28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对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
-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
对于购买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的,二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至30%。
- 其他调整
此外,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其购房所在地在宁波,以宁波大市范围内拥有的成套住宅(含期房)进行住房套数认定。
调整原因
此次调整是住建部为促进职工购房,降低购房成本所采取的措施。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的下调,将降低购房人的首付压力,让更多职工能够实现住房梦。
注意事项
- 首付比例调整仅针对新房和二手房
此次调整仅针对新房和二手房,其他类型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变。
- 首付比例调整不影响贷款额度
首付比例的调整并不影响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仍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 首付款应一次性付清
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一次性付清,不能分期缴纳。
结语
此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是住建部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有购房需求的职工来说,此次调整将带来一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