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情,如果对方一直不还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起诉欠钱不还多久可以强制执行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此,债权人起诉欠钱不还,必须在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如果债权人能够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或裁定,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来说,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如下:
- 判决书中规定了履行期间的,需在履行期满后申请;
- 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
- 判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可以申请。
法律规定了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该期限从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计算。
因此,如果债权人起诉欠钱不还,并取得胜诉判决或裁定,那么债权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或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后,或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那么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或强制执行权。
因此,债权人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