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履行义务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一系列法律制裁,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飞机、高铁、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限制办理信用卡等。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如果无能力偿还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协商解决。如果债权人愿意协商,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债权人达成新的偿还方案。
- 申请破产。如果债务数额较大,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申请破产,由法院依法进行清算,以偿还债务。
- 申请暂缓执行。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裁定暂缓执行。
协商解决
协商是解决债务纠纷最常见的方式。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与债权人直接协商,或者通过调解机构进行协商。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达成符合双方利益的偿还方案。
申请破产
破产是指因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由法院依法进行清算,以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债务数额较大,可以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偿还债务。
申请暂缓执行
暂缓执行是指在一定期间内,暂时停止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如果确实无能力偿还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裁定暂缓执行。
在申请暂缓执行时,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书
- 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债务存在且数额较大的证明材料
- 证明失信被执行人无能力偿还债务的材料
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注意的是,申请暂缓执行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法院将裁定终结暂缓执行。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无能力偿还债务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