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上学期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而设立的一种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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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
- 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
- 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
-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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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
-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 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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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
-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体标准由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确定。
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借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 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复印件;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其他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材料。
生源地贷款的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年限加6年,最长不超过25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不收取利息。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1月。
生源地贷款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上学期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而提供的重要助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积极申请,以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