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基金支付是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资金,由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和政府补助等构成。
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包括:
- 医保规定可报销的门诊费用;
-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 特殊门诊费用,比如癌症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
- 急诊抢救后收入院的病人,住院前留观7天内的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自付比例为50%。
统筹基金支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接受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医保规定;
- 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可以降低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