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一般为签收合同的次日起的10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费。保险人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退还保费。
因此,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的次日起算,即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回执的次日起算。
具体来说,如果投保人是在保险公司或银行办理保险的,犹豫期是从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回执的次日起算;如果投保人是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办理保险的,犹豫期是从保险合同送达投保人的次日起算。
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应当全额退还保费。如果投保人超过犹豫期后退保,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退保手续费。
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合同内容,如果对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在犹豫期内发现保险合同内容与自己预期不符,可以选择退保。
- 退保时,投保人需要携带保险合同原件和保险合同回执。
- 退保手续一般比较简单,投保人只需填写退保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即可。
- 退保申请表可以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索取。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