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保险是上海市政府为保障在沪外来人员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不是传统的社会保险,而是由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老年补贴四项保险组成。
参保对象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均应当参加上海综合保险。
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缴费基数的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5.5%。
享受待遇
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按下列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 外地施工企业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办理流程
- 用人单位应当自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自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当月起,按月向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缴纳综合保险费。
上海综合保险的意义
上海综合保险的建立,对于保障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 有利于保障外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
- 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提高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 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上海综合保险是外来人员在沪工作、生活的有力保障。外来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上海综合保险,依法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