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考虑亲戚间的关系融洽,更要考虑题主的风险状况。因此,得看亲戚让你怎么帮忙,具体分析如下。
一、完全以题主的名义贷款
如果亲戚是因为自己资信、还款能力有问题无法贷款,而希望借题主的民义贷款的话,那么可以直接拒绝了。
这种情形下义务全部又题主承担,好处全部由亲戚承担。如果以后亲戚还不出钱了银行是不会找他的而是直接找你,催收、起诉全部针对的是题主。甚至强制执行的财产也是题主的,题主只要先还清了所有贷款才能根据你与亲戚之间的协议要求其还款。
不过如果到了亲戚都断供的时候,说明他根本还不出钱来,题主也就不用多想了。必然是短期内拿不回钱而题主的钱已经付给了银行。
二、题主以担保人身份贷款但亲戚没有提供抵押物
这是什么意思呢?
借款还是以亲戚个人民义进行的,但出借人不放心需要亲戚再去找一个保证人来。这个时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你得了解亲戚的资产能力到底能不能把钱还上,能的话问题不大,做担保人也可以。不能的话就要分清你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好一些,如果亲戚还不出钱了,银行(或者其他出借人)必须先去法院告亲戚并且执行了亲戚的财产还款后仍然不够时才会让需要题主还款。
但连带保证就不同了,只要亲戚不还钱,银行(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题主还,或者直接到法院告题主。对于银行来说,你们俩里找谁还钱方便就找谁。
怎么区分呢?要看担保合同里是怎么写的,如果没有写那么默认为一般保证。
结论:作为担保人帮助亲戚贷款,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如果是作为一般保证人则根据亲戚的资产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帮忙;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实际上和我上面写的直接由题主的民义贷款几乎一模一样,因此基本上可以拒绝了。
三、题主以担保人身份贷款、亲戚提供了抵押物
这种情况下多见于房贷。比如,亲戚贷款买房,房子是抵押物但银行觉得这样的担保还不够要求亲戚再找一个保证人,亲戚找到了题主帮忙。
如果是类似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帮助亲戚但要看下担保物的价值和借款金额的差距。比如,借了50万元,房子市值100万元以上,那么问题不大。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还不出钱的话,先执行抵押物还款,不够的话再由保证人还。
因此,当抵押物的价值远比借款多的时候可以考虑帮忙,风险不大。相反,两者相差不多的话要谨慎考虑了,毕竟抵押物的价值本身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