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现在有多家银行,开始清退存量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包括两种产品,一种是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另外一种是保本又保收益的理财产品。银行要么通知理财投资者按照现有净值进行提前兑付,提前结束理财合同。要么进行一些提前预告,在约定的时期内会按照一定价格提前结束理财合同。总而言之,在清退之后,银行再也没有保本型理财产品了。
这一系列的新举措,其实就是为了配合金融理财产品资管新规的正式实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那就是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的理财产品都彻底地打破刚兑了。从今年起买入的任何理财产品,既不会保证兑本金,也不会保证兑收益,当然更不会保证兑本金和收益。那么对于存量的一些保本理财产品,如果能提前清除也就提前结清了。所以大家看到了现在的清退行为。
从2018年开始,其实新的资管新规就已经方案成熟,当时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让各个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产品的规范管理,以及存量理财产品的逐步清理。但是后来发现这项工作还是比较艰巨的,需要的时间更长,所以又延长了一年。那么在2021年12月31日,过渡期正式结束,自然也就不允许各种保本型理财产品还继续出现。
未来如果投资者们在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但凡碰到理财合同上写明保证本金或者收益的类似条款,那都是违规的。如果有金融机构的营销人员口头或者书面表示了保证,那也是违规的。有可能投资者碰到的就是违法机构出售的违法理财产品,因为合规的有金融理财牌照的金融机构是绝不敢这样说,也不敢这样写的。投资者们千万不要再上当,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对金融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未来所有理财产品的购买与销售,坚持8个字的基本原则,那就是“买者自负、卖者尽责”。这句话的意思是:理财产品在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是由投资者承担的,例如投资的底层资产发生市场价值的变化,最终导致亏损等等。而理财产品协议之外产生的各项风险那是由管理人和金融机构承担的,例如管理人内部人员失职或者违法犯罪造成理财产品损失等等。那么非投资者需要承担的风险就需要对方给投资者进行赔偿或者补偿。
一个完整的理财产品,一般涉及的各方角色有:投资者、管理人机构、资金托管银行等等,那么各方面需要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谁犯错都需要承担责任,而不是由金融机构或者投资者单独承担。过去的刚性兑付就要求金融机构全部承担,未来各司其责,各负责任。
再次记住,未来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都是浮动的,没有固定回报的。总而言之,未来再也不会出现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