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这个事情,有时候说复杂不复杂,有时候说容易也不容易。因为这涉及到多个法律的约束安排,其中的各个法律行为的解释还是挺多的。那么父母突然离世留下的房产是父母的,此时应该怎么办?
第一步:确定自己是不是有权利去继承这份房产
我们要知道,不是说自己是去世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财产的。在法律规定上,法定的继承顺序是排在第3位的,在之前还是有两种情况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A.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财产归属。这是法律效力最大的遗产继承方式,虽然之前少见,但是未来会越来越多。也就是去世人在身前,同扶养人之间签署了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只要抚养人尽了这些义务,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抚养人就有权得到协议中指定的财产所有权。这个法律效率很大,即使去世人还得有遗嘱,其中内容与协议有抵触,那也以协议内容规定为准。
B.遗嘱继承写明的财产分配。如果立遗嘱人留下了具备明确法律效力的遗嘱,例如这份遗嘱有着公正,有着见证人,已经明确的表明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写的。那么在遗嘱中所阐明的财产分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假如只有这一套房,父母明确写了留给女儿,那么剩余的子女就无法要求所谓的份额分配,只能归女儿一人所有。
C.法定继承由民法典来制定财产分配的原则。在趋势人没有留下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情况下,那就是民法典中的法定继承顺序了。大家都在知道,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这些人假如都不在了,那么就进入到第2顺位,第2顺位如果都没有就进入到第3顺位,再没有那财产就归了国家了。
第二步:房产上是否还有房贷或者做了抵押
如这套房产没有抵押给他人或者银行,那么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去房产部门去做过户了,虽然手续比较麻烦,但是不存在任何障碍。
但是如果知道房产有房贷还没还完,也就是说有抵押在银行,或者帮别人贷款或自己贷款做了抵押。那么此时就必须先要处理完这个抵押问题,才能进行过户。
1.继承人筹出一笔钱,给了相关利益人,之后配合一起到房产中心做抵押手续解除,那就可以做过户了。例如在银行有房贷,那么抽一笔钱将房贷还清,解除抵押手续就可以过户了。
2.针对银行房贷,也可以同抵押银行商议,将继承人作为借款人重新办理贷款手续,将未还款的金额作为借款额,重新办理房贷手续。银行信贷审批同意后,就可以去到房地产部门,解除抵押,更改房产证姓名,再做银行抵押了。
第三步:在房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支付各种费用
如今各地房产部门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但是大体的总费用就是房地产评估费用、继承过户各项税费,包括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等等组成,同时还有重头费用,那就是契税。
面临亲人突然去世,确实后续很多事情都需要慢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