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和公司,甚至是员工,其实都很担心,如果遇到自己的客户公司破产了,或者自己上班的公司破产了,欠的这个债务怎么办?还有所欠的债务,这个清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还有没有可能收得回来?
债权人向破产的,或者可能要破产的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债权,在实践中是件比较麻烦的,也比较复杂的事情。
小编根据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实践方面的经验,尽可能通俗易懂的,来和大家聊一聊,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破产,这个债务一般怎么处理。
一、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破产了,这个债务一般按以下这个顺序来清偿。注意了,员工工资并不是排在首位的支付顺序。
1、 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财产,首先要先支付这个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这个破产费用,一般就包括,比如说,这个破产案件涉及到诉讼费,还有涉及到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一些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一些报酬,或者是工作人员的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是要在破产财产里面是优先支付的。
另外,还有涉及到这个共益债务,也是优先要从破产财产里来支付。那么共益债务一般有哪些呢?比如说这个公司破产了,有破产管理人,要请求这个破产公司对方当事人履行没有履行完毕合同产生的这个债务;
还有这个财产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因为继续营业要支付的这个工资,社保费; 这个管理人或者相关的人员,他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导致有致人损害产生的这个债务;以及财产致人损害产生的这个债务。这些都是属于共益债务。
2、 接下来才到清偿破产公司欠员工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还有所欠的税收费用。
3、 第3顺序是对普通的债权人进行清偿。
什么是普通的债权呢?通俗的理解,假如这个破产公司,还欠你100万的货款,这种一般就是普通的债权。
二、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了,它的财产并不够来偿还所有的债务怎么办?这种情况一般是按比例来清偿的。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了,它的财产确实不够还清所有的债务,如按比例来还,它还欠你的钱的话,很大可能你基本不可能全部拿的回来,有可能可以拿回来一部分。
三、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这个公司确实已经没有财产可以给你偿还了,该怎么办?有以下5种情形可以向股东主张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情况会更加复杂,需要根据个案的情况,看有没有股东对公司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些情形。
1、 如果这个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话,也就是说它的股东只有一个人,这个股东又不能证明这个公司的财产,跟他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那么他应对这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举个例子,李四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向这家公司供应产品。
因为是经过朋友介绍,李四当时也没有多想,以为是朋友介绍的,就没有去了解这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能力等实际情况,就和这家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李四最后也同意了,给了这家公司大约有100万的货款一个账期,也就是三个月之后才支付货款。
结果没想到的是,这家公司其实在和李四建立合作关系的时候,经营方面已经出现问题,已经有到期债务没有偿还了,公司内部的裙带关系等矛盾也越演越烈,最终导致了经营严重困难。
等李四主张这个100万货款的时候,实际上这家公司名下已经没有财产了。
好在李四经过调查和了解,发现这家公司的老板也就是股东,只有一个人,是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这家公司的财务也很不规范。
最后李四将这个一人有限公司的老板,也就是这个公司的唯一的一个股东也起诉了,这个股东也没办法证明他个人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最终法院判决这个公司的股东对李四的这个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好在这个股东名下还有财产,李四最后也执行回来了大部分的款项。
2、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起诉这个股东,要求他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它的债务已经不够向你还清债务了,如果股东没有缴纳出资,还有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没有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也应对这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了公司的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是没有经过依法清算,用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那么你也可以主张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如果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了公司的账簿、重要文件、还有主要的财产灭失,没办法进行清算的,那么你也可以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然了,具体的个案还得根据个案的证据材料,以及实际具体情况等进行综合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