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赌博输了,现在想把送我的房子要回去合理吗

关于这个问题要从几个层面来回答,因为仅凭题主提到了几个点还不足以了解事情的全貌。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至受增人之前,赠与人是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也就是随时随地能够取消赠与。

题主的舅舅赠送给你的房子是不是已经完成了过户呢?如果还没有过户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或是口头约定的话,舅舅能够要回去。

当然,有一些特殊情况不行,比如赠与是经过公证或者赠与具有扶贫等公益性质。题主的情况大概率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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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舅舅在表达了赠与意愿后已经和题主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换言之,房子的产权人已经变成了题主的话,一般情况下舅舅是无法撤销赠与要回房子的。

不过,有几种特殊情况能够要回来。

比如,题主在拿到房子后严重侵害了舅舅的合法权益;又比如舅舅在赠与房子前与题主达到了协议,题主有一些义务要履行(典型如赡养)却没有履行的。这些情况均可以在房子过户到题主名下后要回去。

题主与舅舅之间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特殊情况,尤其是与赡养有关的义务。如果没有,那么一旦房子过户至名下后是无法要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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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有一种可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情况是赠与人发生了重大误解。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舅舅之所以愿意把房子赠与给题主是基于你们俩之间的亲戚关系,如果后来发现你们俩之间根本没有亲属关系的话就属于重大误解,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原来的赠与。

另外一个方面,如果当时舅舅赠与房子是基于觉得题主人很好,后来觉得题主没有想的那么好了便要回房子。这种情况虽然也有误解的成份,但绝对够不上重大误解。即使舅舅起诉到法院也无法要求撤销赠与合同。

另外,重大误解的撤销是有行使时限的,也就是要在发现重大误解情形下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过期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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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题主的舅舅因为赌博输了2亿元的事实基本不影响其是否能够要回房子。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房子有没有过户给了题主、你们俩之间有没有约定过与赠与有关的义务等情形。

当然,有一种极端的情形,比如舅舅是由于题主的介绍、甚至威胁参与赌博的。那么这可能构成严重侵犯舅舅合法权益的情形,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相信应该不存在这种理论上的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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