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请不要庆幸,该由你承担的最终还是得由你承担。
现实生活中我们得到的任何一笔钱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合法的法律事实上的。比如,你在公司上班获得了工资是由于你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合同,这个叫作劳务关系。又比如,你把一套房子卖给了别人获得了房款是建立在买卖关系上。即使别人送了你一笔钱也存在法律关系,这叫赠与。
来看题主描述的事情。题主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进行了消费,这属于典型的借贷事实,题主的权利是在额度内获得资金,义务则是到期后将钱还给银行。
突然有一天银行错误地将不属于你的50万元打到了你的银行账户上,请问题主是基于什么样的法律事实获得了这笔钱呢?是银行的操作失误,并不是出于银行的本意(如果银行之前和题主签订了赠与合同并打了50万元给你那是另外一回事,有合法的法律事实),题主得到这笔钱其实是基于一种叫作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而不当得利获得的钱财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账户上多了50万元后信用卡直接还清了,这时又要看是题主主动还的还是设置了自动扣款还的,不论哪一种都改变不了不当得利的事实,也就是这50万元从始至终并不属于题主。
如果是题主主动还的话就已经有了侵占的行为,离犯罪更进一步了。在银行催促还款后没能立即归还则可能会直接被判定为构成侵占罪。
因此,不论什么情况50万元都是要还给银行的,区别是在合理期限内还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可能会犯罪。
题主得到50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必须归还,但在归还以及保存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必要的支出,这个钱得有银行来承担。比如,题主还50万元时没有通过电子转账而是跑到了银行网点进行,那么涉及的交通费是必要支出。假如是工作日请假去还的还可能涉及误工费,可以要求银行补偿。
当然,现在转账非常方便,大部分情况下不会涉及还钱的额外支出。
在其他不当得利的事例中更可能会发生。比如,捡到了别人的猫在找到失主前会发生猫粮、猫砂等支出。猫是不当得利必须还,照顾猫的费用是必要支出可以要求失主补偿。